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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房产纠纷在线律师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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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珊 律师

石家庄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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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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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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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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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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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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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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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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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庶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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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需要补交购房款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

#房产纠纷1241 人看过

2024-12-02 10:37:53

父亲去世 母亲把房子过户给妹妹赠与合同有效吗?

父亲去世后,母亲与妹妹王芳(化名)签订《赠与协议》,将房屋赠与王芳。哥哥王石、王川(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赠与协议》无效。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赠与协议部分无效。王石、王川诉称,母亲与父亲育有五个儿女,父亲于2016年去世,未留有遗嘱,母亲名下有房屋一套,且该房屋为父母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二人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在遗产未分割的情况下,母亲与王芳签订《赠

#房产纠纷972 人看过

2024-11-21 14:47:13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不当然导致拆迁利益分配方案无效

裁判要旨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涉案院落被拆迁之后,就解决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的,即使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导致此拆迁利益分配方案无效。案情2010年3月5日,马某与张某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以70万元的价格将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某镇某村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出售给马某兴建住房;如遇拆迁,双方各占全部补偿的50%,包括回迁房及现

#房产纠纷926 人看过

2024-07-12 14:29:15

善意购房人虽未登记仍可对抗抵押权人强制执行

【裁判要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7条是关于案外人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与申请执行人优先受偿权产生冲突时如何处理的规定,其适用的一般原则是享有担保物权的申请执行人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普通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在此情况下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第28条、第29条分别针对不动产和用于居住的商品房规定了除外情形。第28条是对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保护,第29条是对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的保

#房产纠纷889 人看过

2024-06-12 13:55:14

母亲遗留的宅基地自建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父母亲相继离世后,宅基地、房屋依法被征收拆迁,留下50余万元补偿款能否被当作遗产分配?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认定涉案拆迁款中宅基地补偿款不能视为遗产进行分配,判决驳回五名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图源网络侵删)刘父、张母育有六女。2003年,刘父去世,张母搬到另一个村并自建3间平房居住。为照顾母亲起居,女儿小刘也在张母房屋旁修建了一间住房,与张母共同居住生活,并将自己的户

#房产纠纷1020 人看过

2024-06-10 14:36:33

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可认定为买受人已实际支付了购房款

【裁判摘要】1、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中,可以认定买受人已经向出卖人给付房屋全部购房款。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

#房产纠纷897 人看过

2024-06-01 11:19:17

石家庄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杨春荣 律师

河北省 唐山

解答于 2024-12-10 18:09:43

卖房子的增值税是对房子增值征收的费用,跟下次买房没有关系。

杨春荣等 1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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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荣 律师

河北省 唐山

解答于 2024-09-25 18:55:26

应该可以,当地派出所询问一下。

杨春荣等 2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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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龙 律师

河北省 石家庄

解答于 2024-09-12 07:52:49

如果你老公有相关的产权凭证,可以先通过村委会调解协商,协商不成可参照市价起诉对方返还房款,赔偿损失。

张海龙等 2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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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 律师

北京市 北京

解答于 2024-08-21 06:46:42

你好,还有没有其他继承人,如果有,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

郭广吉等 3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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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斌 律师

江苏省 南京

解答于 2024-05-28 09:34: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在房产销售中,如果开发商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开发商捆绑销售的车位、储藏室等是不能出售的,比如人防车位,或者捆绑销售的“赠送面积”实际上是违建或共有面积,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违法。 遇到这种情况,可尝试与销售方沟通,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意见,争取合理解决方案。同时 对相关文件、沟通记录等进行留存,以备后续可能的维权。沟通不成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监督,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徐海斌等 7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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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 律师

四川省 成都

解答于 2024-05-26 10:00:30

这类签了合同,一般是不能单方反悔。

邓伟等 3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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