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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被欠两千块钱,如果没有欠条,您仍然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法律依据: 一、追讨欠款的途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您的劳动报酬,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他们将依法处理。 提起诉讼: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或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法院将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收集证据 在追讨欠款的过程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尽管您没有欠条,但任何可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欠款事实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例如,工作合同、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工作时的照片或视频、同事的证言等。 三、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您在追讨欠款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许多地方都设有法律援助中心,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即使没有欠条,您仍然有多种途径来追讨被欠的劳动报酬。重要的是要尽快采取行动,并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郭广吉等 38 位律师已回复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烂尾,女方通常不承担该婚前贷款的偿还责任,但可能享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的补偿请求权,具体视是否加名、共同还贷等情形而定。 核心法律要点 - 产权与债务归属:婚前男方首付、个人贷款、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屋,原则上为男方个人财产,对应的婚前贷款为男方个人债务 。 ​ - 共同还贷的权利: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女方有权主张已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补偿(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 。 ​ - 烂尾的特殊处理:烂尾不改变婚前债务属性,但可依法解除合同与贷款合同,剩余房贷可由开发商承担(需法院生效判决)。 ​ - 加名的影响:若房屋登记加上女方名字,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债务也可能转为共同债务。 💡 关键情形拆解 - 未加名、未共同还贷:房屋与贷款均为男方个人,女方无责任,也无补偿请求权。 ​ - 未加名、共同还贷:女方可主张补偿,房屋判归男方,剩余贷款为男方个人债务 。 ​ - 已加名:房屋为共同财产,剩余贷款多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 - 烂尾的额外路径:可起诉解除合同与贷款合同,判令开发商偿还剩余房贷并返还已付款项。 ✅ 建议与证据留存 - 明确产权登记:确认是否加名,这是关键分界点。 ​ - 固定还贷证据:保留婚后共同还贷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 ​ - 烂尾维权动作:及时联合开发商、银行起诉解除合同,争取生效判决转移还贷责任。 ​ - 合同与票据:留存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付款凭证等核心文件。 一句话总结:婚前贷款原则上男方个人承担,女方是否担责/获偿,核心看是否加名、是否共同还贷,烂尾可通过诉讼转移房贷责任。

王恩大等 38 位律师已回复

工作期间摔倒导致腰椎尾椎骨裂,属于工伤范畴,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合理医疗费用,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确认可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若您月工资4000元,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则工资赔偿为4000×3=12000元。 护理费若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3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证明,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凭据报销,住宿费上限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费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即4000×7=28000元;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即4000×9=36000元;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即4000×11=44000元;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即4000×13=52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北京市规定执行,以2024年为例,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为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需先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若单位未申请,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伤残等级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根据腰椎尾椎骨裂的恢复情况及功能影响确定具体等级。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建议及时收集医疗记录、工资证明、事故现场证据等,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认定

王瑞等 34 位律师已回复

结论前置‌:房屋空置半年以上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主要取决于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以及物业公司的协商态度。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当地法规政策支持减免‌: 部分地区出台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房屋在空置一定期限(如连续6个月以上)后,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并按照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或其他特定比例交纳物业服务费。例如,青海省规定物业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湖南省则明确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物业服务费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90%。若你所在地有此类法规,且满足条件,则可依据法规要求申请减免部分物业费。 ‌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在没有地方性法规支持的情况下,应首先查阅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屋空置一定时间后可以减免物业费的具体方式及比例,业主即可按照合同约定来申请相应的减免。此条款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合同中可能约定“房屋空置超过半年,物业费按原标准的80%收取”。 ‌既无法规也无合同约定‌: 当既无地方性法规支持,物业服务合同中又未作明确约定时,从法律层面来讲,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全面的物业服务(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维护、小区秩序管理等),业主则有义务全额支付物业费。尽管房屋空置,但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本并未因此减少,故业主不能以房屋空置为由单方面拒绝或要求减免物业费。不过,在此情况下,业主仍可与物业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达成减免的一致意见,但需注意,物业公司有权拒绝协商减免请求。 ‌行动建议‌: 业主在申请减免物业费前,应先仔细审查物业服务合同和当地的法规或政策,确认是否存在减免的依据。 若存在减免依据,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如房屋空置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空置证明可以由社区、物业或相关部门出具,以证明房屋确实处于空置状态。 若物业公司不同意减免,业主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调解、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业主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物业服务合同、房屋空置证明、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案例参考‌: 在(2022)辽0114民初11626号案件中,嘉伟公司诉联安公司拖欠物业费,联安公司辩称房子空置未享受服务,请求减免物业费。但法院最终判决联安公司按

林果子等 33 位律师已回复

从这边的经验来看,这种情况一般不会直接被抓,但消极应对可能面临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责,具体分两种情形: 1. 无履行能力 :若你确实没有还款能力,法院通常不会对您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但债权人可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你的银行账户、微信或支付宝资金,还可能查封你名下其他财产,也可能限制你的高消费。你最好主动向法院提交财产证明,说明无还款能力并申请重新协商还款计划。 2. 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 :若你有收入、资产却恶意拖欠,法院可对你司法拘留15日;若情节严重,比如转移、隐匿财产规避还款,还可能涉嫌《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事处罚。

姜焱等 28 位律师已回复

从法律实务角度,针对你遇到的12315投诉事宜,核心应对要点如下: 一、 核心抗辩策略 1. 事实定性首要 你方在销售中未承诺商品为“正品”、“全新”,且销售标的为二手百货。这是本案最关键的法律基础。 2. 侵权构成核心 构成商标侵权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法律上需满足两个前提:一是主观上明知,二是客观上商品确实侵权。 3. 我方无责主张 基于“未承诺正品”和“二手销售”的事实,你方可以主张:- 主观无故意:你未对商品品牌、品质做任何保真承诺,交易是基于顾客对二手商品的自主判断。 - 不适用推定:不能仅因鞋子可能带有品牌标识,就直接推定你“明知”是假货并销售。 二、 关键证据准备(12315调解与后续应诉的核心) 1. 交易记录:完整的聊天记录、商品页面描述截图。重点证明没有任何“正品”、“全新”、“官方授权”等宣传用语。 2. 商品来源:保留进货凭证、上家信息。证明你进货时的渠道和认知,以此反驳“明知是假货”的指控。 3. 沟通记录:与顾客的沟通记录,证明对方在购买前已知悉是二手商品,并自愿交易。 三、 12315处理与应对路径 1. 主动配合调查 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据,向12315执法人员清晰阐述:二手交易 + 未承诺保真 = 不构成侵权。 2. 核心沟通口径 向投诉方明确告知:“我店销售的是二手商品,页面及沟通中从未承诺是正品。如果您认为是假货,请提供权威机构的鉴定报告,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将依法应诉。” 3. 调解策略 若调解,可在自愿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如部分退款)以平息纠纷,但需明确这是协商结果,并非承认侵权。 四、 法律风险与结论 - 胜诉关键:只要你能证明未作正品承诺且销售的是二手商品,且顾客无法提供权威鉴定证明其为假货,12315通常不会认定你构成侵权。 - 后续防范:今后在二手商品销售中,务必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二手、非正品、不退不换(或类似条款)”,从源头规避风险。

陈晶等 27 位律师已回复

长春律师·回复动态

张海龙
17天前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明确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 对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适用范围等作出详细规定,包括: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与残疾赔偿金类似,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以上法律依据共同构成了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基础,为受害人主张权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

王恩大
28天前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烂尾,女方通常不承担该婚前贷款的偿还责任,但可能享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的补偿请求权,具体视是否加名、共同还贷等情形而定。 核心法律要点 - 产权与债务归属:婚前男方首付、个人贷款、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屋,原则上为男方个人财产,对应的婚前贷款为男方个人债务 。 ​ - 共同还贷的权利: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女方有权主张已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补偿(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 。 ​ - 烂尾的特殊处理:烂尾不改变婚前债务属性,但可依法解除合同与贷款合同,剩余房贷可由开发商承担(需法院生效判决)。 ​ - 加名的影响:若房屋登记加上女方名字,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债务也可能转为共同债务。 💡 关键情形拆解 - 未加名、未共同还贷:房屋与贷款均为男方个人,女方无责任,也无补偿请求权。 ​ - 未加名、共同还贷:女方可主张补偿,房屋判归男方,剩余贷款为男方个人债务 。 ​ - 已加名:房屋为共同财产,剩余贷款多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 - 烂尾的额外路径:可起诉解除合同与贷款合同,判令开发商偿还剩余房贷并返还已付款项。 ✅ 建议与证据留存 - 明确产权登记:确认是否加名,这是关键分界点。 ​ - 固定还贷证据:保留婚后共同还贷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 ​ - 烂尾维权动作:及时联合开发商、银行起诉解除合同,争取生效判决转移还贷责任。 ​ - 合同与票据:留存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付款凭证等核心文件。 一句话总结:婚前贷款原则上男方个人承担,女方是否担责/获偿,核心看是否加名、是否共同还贷,烂尾可通过诉讼转移房贷责任。

陈晶
2026-04-07 17:33:29

从法律实务角度,针对你遇到的12315投诉事宜,核心应对要点如下: 一、 核心抗辩策略 1. 事实定性首要 你方在销售中未承诺商品为“正品”、“全新”,且销售标的为二手百货。这是本案最关键的法律基础。 2. 侵权构成核心 构成商标侵权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法律上需满足两个前提:一是主观上明知,二是客观上商品确实侵权。 3. 我方无责主张 基于“未承诺正品”和“二手销售”的事实,你方可以主张:- 主观无故意:你未对商品品牌、品质做任何保真承诺,交易是基于顾客对二手商品的自主判断。 - 不适用推定:不能仅因鞋子可能带有品牌标识,就直接推定你“明知”是假货并销售。 二、 关键证据准备(12315调解与后续应诉的核心) 1. 交易记录:完整的聊天记录、商品页面描述截图。重点证明没有任何“正品”、“全新”、“官方授权”等宣传用语。 2. 商品来源:保留进货凭证、上家信息。证明你进货时的渠道和认知,以此反驳“明知是假货”的指控。 3. 沟通记录:与顾客的沟通记录,证明对方在购买前已知悉是二手商品,并自愿交易。 三、 12315处理与应对路径 1. 主动配合调查 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据,向12315执法人员清晰阐述:二手交易 + 未承诺保真 = 不构成侵权。 2. 核心沟通口径 向投诉方明确告知:“我店销售的是二手商品,页面及沟通中从未承诺是正品。如果您认为是假货,请提供权威机构的鉴定报告,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将依法应诉。” 3. 调解策略 若调解,可在自愿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如部分退款)以平息纠纷,但需明确这是协商结果,并非承认侵权。 四、 法律风险与结论 - 胜诉关键:只要你能证明未作正品承诺且销售的是二手商品,且顾客无法提供权威鉴定证明其为假货,12315通常不会认定你构成侵权。 - 后续防范:今后在二手商品销售中,务必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二手、非正品、不退不换(或类似条款)”,从源头规避风险。

庞立伟
2026-03-21 20:16:47

如果碰到被人仙人跳,且有证据证明是对方作局,应立即报警。具体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保留证据: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如通讯记录,可证明对方的“钓鱼”过程或威胁言论;转账凭证,如银行、微信、支付宝的转账记录,是关键的客观证据;若有现场录音录像,能直观呈现对方设局及威胁场景;还有对方的沟通方式、银行卡号等信息,也有助于警方锁定嫌疑人。 避免私下交涉:不要试图通过私下谈判或支付财物来解决问题,否则可能导致对方继续勒索,造成更大损失。 配合警方调查:报警后,要如实向警方陈述事件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对方体貌特征等细节,积极配合警方工作,提供更多线索,以便警方迅速立案侦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仙人跳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或诈骗罪等。若对方以揭露隐私相要挟,使当事人产生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通常构成敲诈勒索罪。若对方当场使用暴力或胁迫,使当事人不能反抗而劫取财物,则可能构成抢劫罪。若对方纯粹通过虚构事实让当事人“自愿”交钱,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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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认定规则17
确定第三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时是否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五条第一句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胁迫行为,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亦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确定相应的责任。”该句后半段规定的“当事人亦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确定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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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认定规则16
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应当由谁举证证明第三人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一般来说,只有当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缔约当事人造成损害时,第三人才应对该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没有预见也不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使缔约当事人产生错误的信赖或者给缔约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其不应承担责任。由于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规则,在缔约当事人诉
#综合咨询 950 人看过 2025年04月14日
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认定规则15
第三人构成缔约胁迫应当以特定人感到恐惧为标准还是以一般人感到恐惧为标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以给自然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
#综合咨询 1054 人看过 2025年04月11日
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认定规则14
第三人构成缔约胁迫是否需要考虑因果关系的因素?实践中,第三人胁迫的构成需要考虑因果关系的因素。受胁迫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胁迫行为之间须存在双重因果关系。一方面,胁迫行为使受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另一方面,受胁迫人由于恐惧心理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如果胁迫人的行为没有使表意人产生恐惧心理,或者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由于该恐惧心理,则不构成胁迫,表意人无权主张撤销该法律行为
#综合咨询 1046 人看过 2025年04月11日
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认定规则13
一方或第三人向对方施加的合理压力与胁迫的区分界限是什么?两者的区分界限在于胁迫具有不法性。胁迫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此种强制和威胁是非法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当事人一方或第三人向对方施加的是有法律依据的或是合理的压力,则不构成胁迫。比如,合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以提起诉讼为手段敦促其履约,此处的“威胁”是合法的,不构成胁迫。胁迫的不法性包括目的不法、手段不法、目的和手段
#综合咨询 906 人看过 2025年04月11日
强制执行律师概述
从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到2019年提出“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执行案件越来越多的成为热议话题,更多同仁也开始以“诉执一体”为中心思路代理案件,无论是基于市场环境还是基于让当事人真正“胜诉”。无意说教,闲暇之余寥寥数笔记录执业故事,幸甚得以在平台分享,有不足,望海涵。以上简语,是为序!1.该案件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故事简介为AB均为农妇,日常在村里打零
#债权债务 959 人看过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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