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在线律师推荐

口碑好,经验足,特别邀请
罗庆洪
服务 150 人

综合咨询合同纠纷建筑工程

张娟
服务 1085 人

刑事案件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王登豹
服务 2461 人

刑事案件企业法务建筑工程

袁伟昊
服务 637 人

企业法务知识产权综合咨询

赵晓春
服务 1626 人

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劳资纠纷

徐桢炜
服务 13651 人

刑事案件

吴书伟
服务 45 人

婚姻家事综合咨询债权债务

卢克停
服务 6 人

刑事案件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刘龙也
服务 2 人

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张文超
服务 946 人

婚姻家事综合咨询合同纠纷

耿天梅
服务 1418 人

婚姻家事刑事案件综合咨询

奚圣伦
服务 363 人

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南京

电话咨询服务

知识专业,办案经验丰富 推荐
吴书伟

吴书伟 律师

江苏杰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1年

累计帮助45人

婚姻家事,综合咨询,债权债务
刘龙也

刘龙也 律师

江苏聿曰律师事务所

执业12年

累计帮助2人

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张文超

张文超 律师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

执业1年

累计帮助946人

婚姻家事,综合咨询,合同纠纷
耿天梅

耿天梅 律师

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6年

累计帮助1418人

婚姻家事,刑事案件,综合咨询
奚圣伦

奚圣伦 律师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执业3年

累计帮助363人

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陈沫

陈沫 律师

上海申浩(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1年

累计帮助252人

婚姻家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

为什么推荐选择电话咨询

高效快捷

只需拨打律师的电话,律师随时随地可提供服务,省去前往律师事务所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对于紧急的法律问题尤为方便。

保护隐私

如你的问题涉及到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电话咨询可以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这些问题,保护你的隐私。

实时反馈

电话咨询可以让律师立即回答你的问题,提供实时的法律建议。这对于需要快速决策的情况非常有用。

节省费用

相比于面对面的咨询,电话咨询通常更为经济。你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继续使用这种服务

南京最新法律咨询

查看更多

答 在“不知情”且“没有获利”的情况下,你大概率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要求主观上“明知”且“故意”,你既不知道对方在骗人,自己也是受害者,这就缺少了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但注意,这不代表你没有麻烦,警方在调查时仍然可能会先找你问话。 其次,你被骗的4000元和帮转的3000元是两回事: 你被骗的4000元:这是你作为受害人的损失,应该立即报警,向警方提供转账记录、对方等证据,争取立案追查。 你帮转的3000元:这笔钱是受害人的钱,如果警方查实你确实不知情,你没有赔偿责任,因为钱不是你拿的。但如果警方认为你“应当知情”(比如对方给了你明显不合理的好处费,或者操作手法异常),那情况就复杂了。 最后,给你一个最关键的建议: 主动去派出所说明情况,不要等警方找上门。 你现在去,叫“主动配合调查”,可以清楚说明自己也是受害者;等被害人报警后警方查到你,性质就变成“涉嫌协助诈骗被传唤”了。去的时候带上: 你被骗4000元的转账记录; 你帮转3000元的凭证。 跟警察如实说清楚整个过程,强调你从头到尾不知道这是诈骗,而且自己也被骗了。只要你说得通、证据能印证,警方大概率会把你列为“被害人”或“证人”,而不是“嫌疑人”。记住:主动去比被动等要好得多。

孙先格等 46 位律师已回复

答 您遇到的是卡丁车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责任纠纷,卡丁车老板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以下是详细的专业法律分析和建议: 一、卡丁车老板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您提到的“经营场所老板没有尽到保护措施”,比如未设置安全警示、未安排人员维持场地秩序、未对未成年人驾驶卡丁车进行必要的安全引导等,都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因此老板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责任的划分方式 事故的赔偿责任并非由您一方全部承担,而是需要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划分: 1. 您方的责任:您的孩子驾驶卡丁车时未充分观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部分责任; 2. 对方孩子的责任:对方孩子突然窜入场地,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3. 卡丁车老板的责任:老板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对应的过错责任(通常这类场所的安全保障责任占比不低)。 三、您可以采取的维权步骤 1. 固定老板未尽义务的证据 收集以下材料: - 卡丁车场所的现场照片(证明无安全防护、无警示标识等); - 消费记录(证明您在该场所消费); - 与老板沟通的记录(证明老板事后避而不见)。 2. 与老板协商分担费用 您可以主动联系老板,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要求其分担已经支出的1500元检查费、2000元治疗费(后续若有新增费用,也可一并主张)。 3. 协商不成的维权途径 若老板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 -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文旅部门投诉该场所的安全隐患,要求行政部门介入协调; - 若对方家长后续主张更多赔偿,您可以申请将卡丁车老板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依法划分各方的赔偿责任。

陈侃等 38 位律师已回复

答 “达不到产能”不必然等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关键在于公司是否预先明确了量化的考核标准并已告知员工。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门槛较高,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所谓的产能达标,不能仅凭管理者的主观印象,必须满足三个核心要素:第一,公司在入职前或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可量化的生产指标或业绩标准;第二,有证据证明这些标准已经向员工公示或签字确认,员工明确知晓不达标的后果;第三,公司拥有客观的考核记录,能清晰证明员工确实未能完成规定任务。 如果公司没有预设量化指标,或者设定的产量标准远超同岗位的平均水平,那么仅以“达不到产能”为由辞退员工,极易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届时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此外,若单纯是员工技能不足导致产能低,法律通常要求单位先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只有在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解除关系。 解决办法 你应当先核对入职时签署的协议或规章制度,看其中是否有明确的产能考核条款。如果公司因产能问题提出解除,你应要求其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书,并详细列明所依据的录用条件及具体的考核数据。若公司无法提供这些客观依据,你有权拒绝签字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对于公司而言,应完善考核体系,确保每一个辞退理由都有据可查,避免单方面的武断操作引发法律风险。

张雅槟等 38 位律师已回复

答 分步骤维权方案 第一步:先固定所有证据(重中之重) 1. 完整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虚构费用的对话、转账记录)、转账凭证(银行/微信账单截图)、租房合同(若有)、通话录音(和对方/中介沟通的内容)、对方的、微信、头像、昵称等信息。 2. 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导出或录屏备份,防止对方拉黑删除证据。 第二步:针对警方不立案的应对 1. 要求出具书面文书:再次向接警民警明确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2. 申请立案监督:若拿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会审查警方不立案的理由是否合法。 3. 补充报案细节:整理好完整的被骗过程和证据,向警方说明对方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争取警方按治安案件(诈骗类违法行为)受理,进行调查和调解。 第三步:多渠道投诉施压(针对个人中介) 1. 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虽然对方是个人,但虚构费用乱收费的行为,可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说明对方无资质开展中介服务、虚构费用诈骗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可介入调查。 2. 12345政务热线投诉:拨打南京12345,说明租房被个人中介骗钱、警方未立案的情况,要求转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督促警方或市场监管部门跟进。 3. 微信投诉:在微信内举报对方账号,选择“诈骗/虚假信息”,提交聊天和转账证据,申请平台限制对方账号功能。 第四步:民事诉讼(兜底追回途径) 1. 即使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也可以先尝试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身份信息;部分地区可先以“个人”为被告立案,后续由法院协助调取身份信息。 2. 向南京当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不当得利”或“合同欺诈”,要求对方返还12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申请法院调查对方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

赵许江等 36 位律师已回复

答 当存款人去世后,其银行存款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针对您提到的“存在银行的钱拿不出来,人不在了”的情况,以下是一些详细的解答和建议: 一、了解继承顺序和权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且遗产的继承有一定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提取存款的途径 在存款人去世后,继承人若想提取其银行存款,一般有两种主要途径: ‌通过公证处公证解决‌: 合法继承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以及亲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 取得公证书后,继承人可凭此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如果存款的继承权存在纠纷,或者继承人无法通过公证方式解决,可以继承权纠纷或储蓄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包含两个诉:一是确权之诉,明确继承的财产归谁所有;二是给付之诉,由银行将存款给付给某个继承人。 法院作出判决或调解后,继承人可凭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到银行将已故亲人的存款取出。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不知道有无存款‌: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并在法院立案后申请查询、调查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 ‌如果留下银行卡或存折但无密码‌:按照法律规定,银行将存款给付给储户继承人的依据是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因此,需要通过上述公证或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继承人在国外‌: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据以办理存款继承手续。

孙先格等 33 位律师已回复

答 关于您丈夫借用分期款项,在其去世后您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有偿还义务;若不属于,则您通常无需偿还,但需注意特定情形下的责任。以下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分析: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共同债务的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共同生活的房屋、支付子女教育费用、赡养老人费用等。 ‌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 ‌债务用途‌: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 ‌签字确认‌:若您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事后追认该债务,则视为共同债务。 ‌实际案例‌: 例如,若您丈夫借用分期款项用于家庭装修、购买家电等共同生活支出,且您知情或事后追认,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个人债务的定义‌: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个人债务的判断标准‌: ‌债务用途‌:若债务仅用于您丈夫的个人消费、投资或违法行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 ‌不知情且未追认‌:若您对债务不知情,且事后未追认,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实际案例‌: 以(2021)沪01民终12345号案例为例,法院认为,若债务系一方个人行为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知情且未追认,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特定情形下的责任 ‌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 若您丈夫去世后留有遗产,且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则您作为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但清偿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您无义务偿还。 ‌伪造共同债务的处理‌: 若您怀疑债务系伪造或虚构,以侵占您财产为目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务无效或撤销相关债务。 四、法律建议与行动 ‌核实债务用途‌: 您应首先核实借款的具体用途,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通过查看借款合同、银行流水、消费凭证等证据进行核实。 ‌收集证据‌: 若您认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咨询专业律师‌: 在处理此类复杂法律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

孙先格等 32 位律师已回复

南京律师·回复动态

孙先格
2026-06-21 13:37:40

答 在“不知情”且“没有获利”的情况下,你大概率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要求主观上“明知”且“故意”,你既不知道对方在骗人,自己也是受害者,这就缺少了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但注意,这不代表你没有麻烦,警方在调查时仍然可能会先找你问话。 其次,你被骗的4000元和帮转的3000元是两回事: 你被骗的4000元:这是你作为受害人的损失,应该立即报警,向警方提供转账记录、对方等证据,争取立案追查。 你帮转的3000元:这笔钱是受害人的钱,如果警方查实你确实不知情,你没有赔偿责任,因为钱不是你拿的。但如果警方认为你“应当知情”(比如对方给了你明显不合理的好处费,或者操作手法异常),那情况就复杂了。 最后,给你一个最关键的建议: 主动去派出所说明情况,不要等警方找上门。 你现在去,叫“主动配合调查”,可以清楚说明自己也是受害者;等被害人报警后警方查到你,性质就变成“涉嫌协助诈骗被传唤”了。去的时候带上: 你被骗4000元的转账记录; 你帮转3000元的凭证。 跟警察如实说清楚整个过程,强调你从头到尾不知道这是诈骗,而且自己也被骗了。只要你说得通、证据能印证,警方大概率会把你列为“被害人”或“证人”,而不是“嫌疑人”。记住:主动去比被动等要好得多。

赵许江
2026-06-14 15:59:45

答 分步骤维权方案 第一步:先固定所有证据(重中之重) 1. 完整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虚构费用的对话、转账记录)、转账凭证(银行/微信账单截图)、租房合同(若有)、通话录音(和对方/中介沟通的内容)、对方的、微信、头像、昵称等信息。 2. 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导出或录屏备份,防止对方拉黑删除证据。 第二步:针对警方不立案的应对 1. 要求出具书面文书:再次向接警民警明确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2. 申请立案监督:若拿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会审查警方不立案的理由是否合法。 3. 补充报案细节:整理好完整的被骗过程和证据,向警方说明对方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争取警方按治安案件(诈骗类违法行为)受理,进行调查和调解。 第三步:多渠道投诉施压(针对个人中介) 1. 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虽然对方是个人,但虚构费用乱收费的行为,可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说明对方无资质开展中介服务、虚构费用诈骗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可介入调查。 2. 12345政务热线投诉:拨打南京12345,说明租房被个人中介骗钱、警方未立案的情况,要求转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督促警方或市场监管部门跟进。 3. 微信投诉:在微信内举报对方账号,选择“诈骗/虚假信息”,提交聊天和转账证据,申请平台限制对方账号功能。 第四步:民事诉讼(兜底追回途径) 1. 即使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也可以先尝试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身份信息;部分地区可先以“个人”为被告立案,后续由法院协助调取身份信息。 2. 向南京当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不当得利”或“合同欺诈”,要求对方返还12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申请法院调查对方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

张雅槟
2026-04-17 09:44:47

答 “达不到产能”不必然等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关键在于公司是否预先明确了量化的考核标准并已告知员工。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门槛较高,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所谓的产能达标,不能仅凭管理者的主观印象,必须满足三个核心要素:第一,公司在入职前或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可量化的生产指标或业绩标准;第二,有证据证明这些标准已经向员工公示或签字确认,员工明确知晓不达标的后果;第三,公司拥有客观的考核记录,能清晰证明员工确实未能完成规定任务。 如果公司没有预设量化指标,或者设定的产量标准远超同岗位的平均水平,那么仅以“达不到产能”为由辞退员工,极易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届时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此外,若单纯是员工技能不足导致产能低,法律通常要求单位先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只有在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解除关系。 解决办法 你应当先核对入职时签署的协议或规章制度,看其中是否有明确的产能考核条款。如果公司因产能问题提出解除,你应要求其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书,并详细列明所依据的录用条件及具体的考核数据。若公司无法提供这些客观依据,你有权拒绝签字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对于公司而言,应完善考核体系,确保每一个辞退理由都有据可查,避免单方面的武断操作引发法律风险。

陈侃
2026-04-08 17:44:00

答 您遇到的是卡丁车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责任纠纷,卡丁车老板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以下是详细的专业法律分析和建议: 一、卡丁车老板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您提到的“经营场所老板没有尽到保护措施”,比如未设置安全警示、未安排人员维持场地秩序、未对未成年人驾驶卡丁车进行必要的安全引导等,都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因此老板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责任的划分方式 事故的赔偿责任并非由您一方全部承担,而是需要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划分: 1. 您方的责任:您的孩子驾驶卡丁车时未充分观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部分责任; 2. 对方孩子的责任:对方孩子突然窜入场地,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3. 卡丁车老板的责任:老板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对应的过错责任(通常这类场所的安全保障责任占比不低)。 三、您可以采取的维权步骤 1. 固定老板未尽义务的证据 收集以下材料: - 卡丁车场所的现场照片(证明无安全防护、无警示标识等); - 消费记录(证明您在该场所消费); - 与老板沟通的记录(证明老板事后避而不见)。 2. 与老板协商分担费用 您可以主动联系老板,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要求其分担已经支出的1500元检查费、2000元治疗费(后续若有新增费用,也可一并主张)。 3. 协商不成的维权途径 若老板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 -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文旅部门投诉该场所的安全隐患,要求行政部门介入协调; - 若对方家长后续主张更多赔偿,您可以申请将卡丁车老板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依法划分各方的赔偿责任。

查看更多
优选律师
徐桢炜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服务13651人
孙航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服务5538人
陈建平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服务4469人
谢东东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服务3270人
阮超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服务2894人
王登豹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服务2461人
徐国祥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服务1667人
赵晓春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服务1626人
优选律师
罗庆洪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综合得分5
吴义虎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综合得分5
李梁玉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综合得分5
陆明航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综合得分5
王丽文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综合得分5
徐海斌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综合得分5
马若曦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综合得分5
刘霖昊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综合得分5
优选律师
刘奎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平均响应1秒
苏裕洪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平均响应5秒
李刚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平均响应7秒
陈鹏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平均响应8秒
张义锋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平均响应9秒
孙航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平均响应9秒
汪雨梦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平均响应10秒
宋丽
江苏省-南京
去咨询
平均响应10秒
Group 1321316468@2x.png
问题没解决?试试极速问律师吧
平台口碑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