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这意味着,物业服务的对象是整个小区而非单个业主,包括公共区域清洁、绿化维护、公共设施维修、保安巡逻等。即使房屋空置,这些服务依然在进行,小区整体环境得以维持,房屋也因此保值增值。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长期空置房物业费缴纳通常按以下原则: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
其次,若合同未明确,一般情况下,空置房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全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等,并非仅针对个别业主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情况。
有些地方可能有优惠政策,比如按一定比例打折收取。但即便如此,业主也需提供房屋空置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向物业提出申请,经物业审核通过后,方可按优惠标准缴费。
总之,业主应先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再根据当地规定及物业要求,依规缴纳长期空置房物业费。
在探讨房子长期空着是否需全额交物业费的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即便房屋空置,因物业服务针对公共区域,成本不降低,业主通常应全额缴费。虽有些地方有协商减免的规定,但非强制。若业主认为物业存在问题,可收集证据要求整改或减费。
如何合理减少空置房支出?
及时备案:房屋空置立即向物业备案,不要等到催费时才提出
保留证据:保存好水、电、燃气等零使用记录,作为空置证明
考虑出租:长期空置不如合理出租,用租金覆盖物业费等支出
关注地方法规: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及时了解当地最新规定
参与业主委员会: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商空置房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