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课余生活、增加工作实践,不少在校大学生走出校门,利用课余时间、实习期间入职或兼职参加工作实践并获取经济报酬。他们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否受劳动法保护?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判决确认在校大学生魏某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023年5月22日,在校大学生魏某某入职某建筑公司,双方签订《见习协议书》,约定魏某某的见习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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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15:06:19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网友咨询:劳动者个人是否需要留存劳动合同?律师解答: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留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若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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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11:04:59
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受伤时,哪些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受到损害的,接受劳务方和提供劳务方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实践中,接受劳务方作为雇主,有保障提供劳务方安全的义务,同时,提供劳务方自身也有安全注意义务。提供劳务者的损害后果有可能是由于其自身疏忽大意、未按规定流程操作等原因引起的,也有可能是接受劳务一方指示错误、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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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7:46:44
员工离职的时候,公司一般都会进行交接,会给员工一个交接通知,叫员工到公司来办理一些手续。网友咨询:劳动者突然离职也不交接工作,单位怎么办?律师解答: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劳动者未履行前述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具体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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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5:21:01
韩某作为幼儿园教师,平日工作规律。然而,幼儿园为满足家长需求,在周末安排韩某上岗,工作内容与平日无异。韩某离职后,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幼儿园支付休息日加班费。法院审理后认定,韩某在周末的工作实质为加班,遂判决幼儿园支付韩某在职期间的休息日加班费。此案例揭示了隐形加班现象在幼儿教育行业中的存在,韩某的维权行动为其他劳动者提供了参考。本案中,韩某虽被安排为“值班”,但其工作内容与平日工作无异,且工作强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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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5:12:58
张某诉上海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认定关键词:民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免除基本案情张某诉请:1.判令上海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支付张某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人民币27,300元;2.判令某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5,200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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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5:09:2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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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5:06:5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主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即使该员工处于孕期等“三期”内。具体情形如下: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兼职并影响了本职工作;五、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上述情形,一旦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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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5:06:33
裁判要旨:工伤事故责任主体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主体同为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仍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侵权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工伤保险中没有的项目,也包括侵权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项目。在具体的赔偿方式上,应当坚持充分并合理的原则,以补充模式进行赔偿。基本案情原告张某某诉称:原告是被告成品车间打包工。2019年4月15日上午8时许,原告在该车间与工友为毛毯打包作业时,突然发生生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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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0:02:43
一、开除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严厉处分,随着国企职工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和《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规定废止,开除作为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处分手段已经逐渐被劳动合同解除所替代。根据历史相关规定,开除适用于职工违法犯罪被判刑的、违法被送劳动教养并注销城市户口的、在留用察看期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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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