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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上诉状如何提交?

合同纠纷上诉状的提交对象有以下两种情形: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随后原审法院将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提交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即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第二审人民法院收

#合同纠纷904 人看过

2026-04-11 15:41:15

预订酒店“30分钟内取消全额扣款”,法院怎么判?

案情回顾家住广东广州的鲁女士计划前往湖南某市游玩,通过某平台预订了该市某酒店的房间,支付了三晚共1281元的住宿费。订房成功后,鲁女士发现前往该市的车票已售罄,无法成行,于是在预订成功两小时后申请取消订单,要求全额退款。然而,酒店以预订页面已明确标注取消规则为由拒绝退款。该规则写明:“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全额扣款。”酒店认为,鲁女士已同意该条款,理应遵守。鲁女士则认为,距离入住日期尚

#合同纠纷852 人看过

2026-04-11 14:03:23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

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采取使相对人可以同步受领的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其特点是,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和相对人受领意思表示是同步进行的,没有时间差,面对面交谈、电话、微信语音、微信视频、QQ语音等最为典型。既然相对人同步受领了表意人的意思表示,那么表意人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就是相对人知道其内容的时间。因此,第137条第1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相

#合同纠纷848 人看过

2026-04-11 14:03:06

要约生效时间

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就取得了通过作出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因此,在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时,往往需要首先判断要约是否生效。若要约未生效,则对方当事人就不享有承诺资格,即使其作出了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不能使合同成立。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人原则上可以撤销要约,例外情况下则不得撤销要约。因此,判断要约生效的时点也非常重要。《民法典》第137条将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

#合同纠纷955 人看过

2026-04-11 14:02:51

	商业广告和宣传

商业广告和宣传既可构成要约,也可仅为要约邀请,要判断商业广告和宣传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关键在于判断商业广告和宣传是否具备《民法典》第472条所规定的要约的两项要件,即内容是否具体确定,是否表明一经对方同意即订立合同的意思。普通商业广告的内容大多不够具体确定,如产品的电视广告一般仅以画面、视频或声音向观众介绍产品,但不明定产品的价格,此种场合下,生产者、经营者也不具有参照市场价格与观众订立合同的意思

#合同纠纷807 人看过

2026-04-11 14:02:34

妻子直播间打赏54万余元 丈夫诉请返还被驳回

原告江龙与妻子惠芳结婚多年。自2022年5月起,妻子惠芳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对一位名叫“小海”的才艺主播产生了浓厚兴趣,不仅长期观看其直播,还成为了其直播间的“铁粉”。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惠芳通过平台充值,向主播“小海”使用的两个账号累计打赏“金币”(平台虚拟礼物货币)高达535万余个,打赏次数高达2万余次,价值从1元至3000元不等。按照平台10:1的兑换比例,折合人民币53.5万余元。此外,惠芳还

#合同纠纷971 人看过

2026-04-11 14:02:08

直播间说“假一赔十”却不认?这笔账该找谁算!🛍️

直播间买东西,主播拍着胸脯说“假一赔十”,真出问题了商家却耍赖?别自认倒霉!这话可不是白说的!很多人在直播间下单时,都听过主播各种承诺——“假的我赔十倍”“质量问题包退包换”。但真遇到问题,商家可能会说“这是主播个人说的,不算数”。其实法律早有定论:直播间的销售宣传,商家必须负责!主播说的“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比如法定是赔三倍,他说赔十倍),只要说了,就相当于合同里的约定,商家必须按承诺来!所以

#合同纠纷844 人看过

2026-04-11 13:50:35

重疾险悄悄“缩水”,医疗费到底谁买单?

李某之父为李某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200000元。合同条款重大疾病范围包含“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重大疾病定义部分载明“本疾病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病C肽测定或者尿C肽测定检查证实,且被保险人实际接受了持续的胰岛素治疗180天以上,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并发增殖性视网膜病变;(2)并发心脏病变,并须植入心脏起搏器进行治疗;(3)至少一个脚趾发生坏疽并已实施手术

#合同纠纷844 人看过

2026-04-10 13:57:42

商品房买卖:销售承诺不兑现怎么办

很多人买房时,都会被销售的“优惠承诺”打动,比如“低价租储藏间”“送车位”“赠送面积”,结果收房时发现承诺全是泡影,想要维权却被一句“合同没写”堵回来。其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只要销售的承诺明确、具体,并且对你的购房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哪怕没写进正式合同,也直接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不履行就是违约。如果能证明销售故意隐瞒、虚构信息,还能依据

#合同纠纷982 人看过

2026-04-10 13:56:25

	寄送的价目表

寄送的价目表是一种典型的邀约邀请。价目表是逐一列出特定商品或服务及其所对应的单价或收费标准的表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对价目表的使用,可能采用店堂张贴、沿街分发、网站展示、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寄送等多种方式,寄送的对象可能为特定(如订阅者)或不特定的人。价目表已经基本符合了要约“内容具体确定”的要求,即已经有确定的标的和价格,一经相对人确定数量即可成立合同。因而,若价目表中表明一经对方承诺

#合同纠纷989 人看过

2026-04-10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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