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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打工人的福音

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法的很多规定,对于打工人是重大利好,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一、挂名法定代表人卸任之路,畅通了。有的打工人由于种种原因,当上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之后,多次要求公司办理变更,但公司一直拖着不办;后来公司欠债被执行,打工人作为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工作生活诸多不便。无奈之下,打工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有的法院以公司未选出接任人选,直接不予支持

#劳资纠纷888 人看过

2024-03-19 11:16:46

人社部关于退休人员继续用工参加社保问题的答复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小编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现已统一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劳动者目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2、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

#劳资纠纷887 人看过

2024-03-19 10:17:15

竞业限制协议的生效和开始履行是否为同一时间?

竞业限制协议的生效和开始履行一般不是同一个时间点,且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生效后,劳动者无法要求解除协议,但在协议开始履行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通知劳动者解除协议,且不用支付任何补偿。但如果竞业限制协议已经开始履行,用人单位不再有无条件解除协议的权利,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相关法条:《

#劳资纠纷1003 人看过

2024-03-18 14:44:34

如何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是指对原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于离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生产、自营或为他人生产、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及业务,不得在与原用人单位具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考量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最为核心的是评判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营或者入职的单位之间是否形成竞争关系。考虑到实践中往往存在企业登记经营事项和实际经营事项不相一致的情形,且经营范围登记类别是工商部门划分的大类,所以这

#劳资纠纷928 人看过

2024-03-18 14:42:20

劳动合同约定仲裁诉讼期间不计入竞业限制时间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对竞业限制的期间进行如此约定是无效的。从劳动者择业自由权角度来看,虽然法律对于仲裁及诉讼程序的审理期限均有法定限制,但就具体案件而言该期限并非具体确定的期间,将该期间作为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内容,不符合竞业限制条款应具体明确的立法目的。加之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相当数量的案件需要经过“一裁两审”程序,上述约定使得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则其竞业限制期限将被延长至不可预期且相当长的一段期

#劳资纠纷964 人看过

2024-03-18 14:42:09

如何认定事实用工

1、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或者其它形式)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换言之,“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未签订劳动合同;②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予终止或续签,

#劳资纠纷959 人看过

2024-03-18 13:54:51

高院: 公司搬迁, 员工不去新地点上班算旷工吗?

王蓉蓉于2013年7月9日入职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从事人力资源主管,劳动合同期限至2020年7月8日。2017年6月2日,公司向王蓉蓉发出通知:致王蓉蓉女士,我司因经营需要,于2017年6月3日起,办公地点将由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庄胜广场北办公楼东翼**搬迁至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鹏润大厦****,烦请配合公司此次的搬迁工作。并请在2017年6月5日起到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办公

#劳资纠纷976 人看过

2024-03-18 11:23:47

公司与挂靠人聘用司机没有劳动关系,仍承担工伤责任!

在车辆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收取挂靠费,应与挂靠人共同承担经营运输风险,仅以协议约定不能免除其作为被挂靠人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主张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错误的,在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劳资纠纷1010 人看过

2024-03-18 11:08:12

解除劳动合同时约定放弃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问题

用人单位单方制作关于放弃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交由劳动者签字。鉴于用人单位相对于劳动者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劳动者缺乏相关劳动法律知识和经验,其签订的上述协议书中该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

#劳资纠纷878 人看过

2024-03-16 17:01:13

关联公司存在混同用工的事实,应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2020年8月,A公司员工胡某以A公司的名义进行招聘,王某贤经面试后与B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王某贤接受A公司的员工胡某管理,B公司经理侯某忠、法定代表人王某亦通过胡某对王某贤进行管理。合同到期后,两公司均未与王某贤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贤继续在原岗位进行工作。A公司与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系王某,A公司系B公司的股

#劳资纠纷829 人看过

2024-03-16 16: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