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之外,我能离线吗?“线上加班”具有居家化、碎片化特点,难以量化,有用人单位想办法规避加班费——线上加了班,怎么能证明?相比于传统加班,“线上加班”的认定具有特殊性。实践中,如何证明自己加了班、加了多久的班,对劳动者来说并非易事。针对“隐形加班”认定难的问题,人民法院创新了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的认定也在与时俱进。图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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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14:34:30
在工作生涯中,我们多多少少都会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少则10天半月多则甚至半年以上!面对公司的“百般拖赖”不少劳动者真是有苦说不出。毕竟部分员工上有老,下有小!甚至还面临房贷、车贷等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毕竟我们我们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生活。实际上!要知道!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本身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公司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合同,并且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严重的还可能违反刑事
#劳资纠纷996 人看过
2024-04-12 11:08:22
在劳动争议中,认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争取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或补偿金、要求用人单位补齐拖欠工资及加班费等常见诉求的前提条件。在实务中,劳动关系的认定常常以劳动者是否持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保及公积金、劳动者是否能够提供自己的考勤打卡记录作为劳动关系成立的依据。然而在一些中小企业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也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考勤打卡记录又往往在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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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7:53:18
某教育公司诉王某劳动争议案——在法定最长试用期内延长试用期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关键词:民事劳动争议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法定最长试用期二次约定试用期基本案情某教育公司诉称:某教育公司无需支付王某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和相应期间税后工资差额。某教育公司与王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王某的销售业绩为零,与其简历中自我介绍的优秀销售能力严重不符,因此某教育公司延长3
#劳资纠纷891 人看过
2024-04-10 17:48:28
王大路于2021年6月7日入职北京某影业公司,任经纪总监一职,双方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试用期工资2万元,转正工资25000元。2021年8月30日,双方签订试用期延长协议,延长试用期3个月到2021年12月6日,延长试用期期间工资每月25000元。2021年11月17日,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离职后,王大路主张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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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7:37:25
辞职申请书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吗?劳动者辞职通常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书,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交的,用人单位出于办理离职手续或保留证据的需要,也会要求劳动者提交辞职申请书。那么,劳动者提交的辞职申请书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吗?也就是,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批准辞职申请,辞职申请书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吗?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的规定,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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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5:22:43
伪造资质入职,可以要求返还工资吗?劳动者伪造职业资质入职,应返还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与其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的报酬差额——祝某诉某门诊部劳动合同纠纷案基本案情2020年3月祝某与某门诊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祝某从事管理工作。职工信息“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处,祝某手写为“职业医师中级主治”。当日,祝某填写《人事资料表》一份,在“所获学位或证书”栏手写“临床本科职业”。2020年10月某门诊部因给大学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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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5:21:59
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时效,适用诉讼时效?案情简介2017年10月9日,白某至某公司工作。2021年1月3日、2021年1月27日,白某分别向公司转账支付2万元、2万元,共计4万元,备注用途为风险抵押金。2021年11月5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2023年8月17日,白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退还4万元风险抵押金。仲裁委不予受理,白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资纠纷832 人看过
2024-04-10 15:21:34
因未能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泄愤删除了公司重要文件数据,公司为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拒绝赔偿,这种行为合法吗?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认定公司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2018年9月,王某入职某器具制造公司,负责生产管理。双方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签订至2022年9月2日。劳动合同中约定,在签订本合同时,公司已将员工守则内容告知给王某,王某亦已知悉员工
#劳资纠纷933 人看过
2024-04-10 14:27:31
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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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3: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