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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清算即注销公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律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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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0:09:33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约定什么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又称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

#综合咨询910 人看过

2025-02-25 10:09:07

交通肇事后指使他人顶包的,属于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后指使他人顶包的,属于肇事后逃逸share每天学点法律知识金某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交通肇事后指使他人顶包的,属于肇事后逃逸裁判要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本质上是逃避法律追究。肇事后指使他人顶替驾驶员接受法律处理的顶包行为,既是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行为,也是妨害司法的行为,其行为本质是逃避法律追究,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

#综合咨询947 人看过

2025-02-25 10:06:52

合同、借条写上这句话,打官司能省很多钱(收藏)

合同、借条写上这句话,打官司能省很多钱(收藏)原创张伟强很多人打官司往往很纠结,因为诉讼存在不确定性,并且是有成本的。有可能付出金钱、时间的成本,最后没有胜诉,或者胜诉后因被告没有财产而只拿到一纸判决。如果平时注意在合同、借条写上一句话,打官司能省很多钱,也不会有上述那么多顾虑了。最近一位客户听取了我的建议,一个金额不到10万的诉讼案件,最终律师费1.2万元均由被告承担。图片一句话的含金量,直接相

#综合咨询935 人看过

2025-02-25 09:57:36

违法分包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违法分包受伤谁来承担责任当出现违法分包的情况,工人受伤后责任的承担就变得比较复杂。通常情况下,如果总承包单位把工程违法分包给了那些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而这些组织或自然人招来的劳动者受伤了,那么总承包单位就得承担起工伤保险的责任。另外,如果分包方在这当中有过错,就像没有给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之类的,那它也得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要是受伤的工人自己对受伤的结果也有过错,比如说没有遵守

#综合咨询812 人看过

2025-02-25 09:57:27

男子干活从二楼坠亡,应由谁来担责赔偿?

男子施工疏忽大意,雇主没提供防护设备,家主未告知安全风险,导致从二楼坠落死亡。家属要求赔偿,三方责任如何划分,请看法院的判决吧。案情简介张林与李伟达成口头协议,将三层楼房的屋面钢结构和全楼的水电线路安装工作承包给李伟,李伟找到陈同等人从事该工作。2024年10月2日,陈同在二楼铺设电线过程中,从楼房内二楼地面镂空处坠落,经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李伟给付11万元,张林给付3万元。因赔偿问题

#综合咨询842 人看过

2025-02-25 09:54:40

男子干活从二楼坠亡,应由谁来担责赔偿?

基本案情:张林与李伟达成口头协议,将三层楼房的屋面钢结构和全楼的水电线路安装工作承包给李伟,李伟找到陈同等人从事该工作。2024年10月2日,陈同在二楼铺设电线过程中,从楼房内二楼地面镂空处坠落,经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李伟给付11万元,张林给付3万元。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成,陈同亲属提起诉讼,要求李伟与张林赔偿损失78万元。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林与李伟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三层楼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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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09:54:28

已购车位尚未过户,遭到依法查封怎么办?

基本案情:2024年3月9日,赵某有意向购买甲公司某处地下车位,当日向甲公司转账2万元,备注为“车位订金”。2024年3月11日,赵某与甲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赵某购买地下车位,价款5万元,当日赵某再次向甲公司转账3万元,备注为“车位费”。赵某缴纳2024年3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产权车位管理费,甲公司向赵某开具以上相关发票。2024年3月15日,在一起诉讼中,甲公司名下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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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09:54:17

法条梳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关于经营服务的规定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包括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和车用燃气经营。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瓶装燃气和车用燃气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燃气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第十九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选择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特许经营的实施方案由设区的市、县(市)燃气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燃气主管部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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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09:47:52

法条梳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关于规划建设的规定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乡镇燃气管网建设,对具备供气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管道供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优化布局、便民惠民的原则,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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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09:4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