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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碰瓷可以赔偿吗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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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14:20:17

程辞

程辞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随着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多,劳动者碰瓷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有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有碰经济补偿金的,还有不惜“自残”达到碰工伤保险的。

  网友咨询:

  “劳动碰瓷”能获得补偿吗?

  律师解答:

  若单位能证明员工属于“劳动碰瓷”者,且劳动者在个案中的实体问题的证据有相应缺陷或存疑的,公司无需支付补偿。

  劳动碰瓷是指求职者故意利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疏漏,或者故意隐瞒用工事实真相,制造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以此索赔牟利的行为。判断是不是劳动碰瓷主要看劳动者是否主观恶意。由于主观恶意难以举证与认定,法官通常会根据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频率、劳动者的岗位与工作职责等具体明确的标准推断劳动者的主观态度。

  律师补充:

  “恶意”的“碰瓷”行为,加剧了企业与员工的对立,使正常的劳资关系变得日趋紧张,中小企业应有针对性地对自己在管理和用工方面的不足,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预防和减少用工的法律风险。劳动者要树立诚信维权观念,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可将法律法规的保护当作个人不劳而获的捷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