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证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最基础的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2、工资银行流水、工资条、劳动报酬单据:证明员工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活动并获得对应工资。单位不通过对公账户发放工资怎么办?实务中如果发放工资的账户是通过公司董监高及股东等高管个人账户发放,那么结合支付的周期等,也会可能会认定为发放的是工资。
3、社保缴纳记录: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在法定时间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劳动关系,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4、税务部门的纳税记录:用人单位在税务系统中为员工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记录;
5、出勤记录:通过劳动者的打卡记录、加班申请等,证明劳动者有正常的工作时间。
6、人事档案或人事记录:劳动者的入职登记、入职office、员工培训记录、试用期评估、绩效考核、年度评价等相关记录,显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管理和考核。
7、工作沟通群记录、指示劳动者工作内容:如果劳动者具有与用人单位相关的工作成果(如项目成果、设计稿等),可表明存在劳动关系。
8、证人证言:同事、领导等其他知情人的证言,能够证明劳动者确实在用人单位工作。
9、内部通知和会议记录:劳动者能够提供工作相关的内部通知和会议的记录,这也可能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
10、职工名册和公章: 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上显示有劳动者的姓名、岗位等信息,或者用人单位已经在劳动者的劳动手册等文件上盖章。
11、其他相关证据:例如劳动者办公座位、办公软件及账号、工作电子邮箱、工作名片、工作服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辅助证据。
12、工作现场监控录像:证明工作的直接证据。此类证据劳动者比较难收集,也具有时效性,一般需要求助民警,调取保存,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13、民警询问笔录:发生劳资纠纷,民警询问当事人,用人单位代表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了劳动关系,这也是很有利的证明材料。
上述共13条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能力的,只是证明力大小有强有弱,实务中需要灵活运用,达到证据充分的认定标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