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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派遣的法律问题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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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14:06:15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劳务派遣是企业劳动用工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1.用工单位不用劳动者把劳动者退回,不代表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而不是在用工单位。所以被用工单位退回不代表解除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关系。只有派遣公司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2.派遣工的劳动合同一般不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应该是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派遣公司两年一签,就不存在签了几次以后必须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

  3.如果劳动者从派遣单位转成了用工单位的正式工,这期间的工龄需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才能保证劳动者的工龄连续计算。

  4、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