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租代购的交易模式中,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往往附有条件,承租人在租期内仅享有使用权。若车辆在承租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抵押,承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从法律层面分析,连带责任的承担需以当事人存在过错或法律明确规定为前提。在这种情形下:
若承租人对车辆被抵押一事确实不知情,且无任何参与、授权抵押的行为,那么其主观上无过错,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承租人既未实施抵押行为,也未从抵押行为中获利,让其承担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和公平性。
承租人可收集以租代购合同、车辆实际使用证明、自身未参与抵押的证据(如无签字、无授权委托等),向法院主张抵押行为无效。同时,可追究实际抵押人的侵权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总之,在无过错、无参与的情况下,以租代购车辆被擅自抵押,承租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