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满60岁,能否要求子女给赡养费,核心取决于“父母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生活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实践中,很多人将请求赡养费的主体与“老年人”混为一谈,认为只有年满60周岁才能请求赡养费,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请求赡养费的条件是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并没有年龄要求。
缺乏劳动能力:比如因伤残、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年龄增长无法从事体力/脑力劳动;生活困难:比如没有固定收入(失业、无养老金)、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或有重大医疗支出。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确定赡养费的金额时,将结合被赡养人的实际生活需求,被赡养人生活所在地的基本经济水平,以及赡养人的支付能力作出综合判断。赡养父母的规定是一种强制性的效力性规定,子女既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该项效力性规定,也不能在这项强制性规定上添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与父母关系不好、幼年时父母对其关心不够、分家时分得的财产少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