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启动的条件因启动主体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当事人申请再审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符合该情形。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缺乏证据支持。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即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关键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或编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在原审中拒绝发表质证意见或者质证中未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不属于该情形。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取对案件审理至关重要的证据,且已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但法院未履行该职责。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包括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违反法律适用规则、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等情形。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如审判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等。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例如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未参加诉讼。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如不允许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应当开庭审理而未开庭审理、违反法律规定送达起诉状副本或者上诉状副本致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辩论权利等。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法院未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就进行缺席判决。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包括一审诉讼请求、二审上诉请求,但当事人未对一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的除外。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如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导致原判决、裁定的基础发生变化。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该行为需已经由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所确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