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业律师,我常接到租客的咨询:退租后押金被房东无故克扣,甚至一分不退。这看似小事,却涉及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成立后,出租人应履行义务;若合同未约定扣除押金的情形,押金应在租赁期满后退还(如押金用于保证履行,不属赔偿金)。实践中,如房东拒不退还,就构成违约。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押金不退相当于不当扣款,您有权要求返还并可索要利息损失。建议保留租房合同、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如协商无果,可提起诉讼或申请调解,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保护租客,别让押金打水漂!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助您高效解决纠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