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工薪族在生活中都可能遇到工资被拖延发放的困境,这不仅影响生计,还触犯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我常处理类似案件:例如,在深圳某工厂,工人因拖欠工资数月求助,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进行维权——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法》第44条),如有拖欠,劳动者可主张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第85条),并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处理。针对常见的“拖欠借口”,如资金周转问题,法律绝不妥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12〕12号)明确,用人单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为此,我建议员工及时收集工资单、劳动合同等证据,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渠道维权,避免私下协商导致权益受损。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