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卖假古董构成欺诈行为,包括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种行为不仅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卖假古董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如果明知是假古董而以欺骗手段卖与他人,且诈骗金额达到较大的标准(通常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卖假古董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卖假古董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