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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未成年人饮酒后溺亡,餐厅被判承担6%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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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1:12:00

刘怿

刘怿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饮酒后溺亡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胡某甲的死亡令人痛心,但责任划分需要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严谨分析。

  德某餐厅作为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明显违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餐厅有义务审慎判断顾客是否为未成年人,并设置警示标志。餐厅的违规售酒行为增加了胡某甲酒后溺亡的风险,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其责任并非全部,因为售酒只是导致溺亡的间接原因之一,法院判决其承担6%的责任是合理的。

  蒋某某等六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应承担责任。他们与胡某甲共同饮酒,并参与了下湖戏水的危险行为,却未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尤其是蒋某某作为聚会组织者,其责任相对较大。法院根据各人的过错程度和参与情况,分别确定了他们的责任比例,并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胡某甲自身及其监护人也存在过错。胡某甲作为初中生,已接受过安全教育,其主动提议饮酒和下湖戏水,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缺乏足够认知,其监护人也未尽到充分的管理教育义务。因此,法院判决其自行承担90%的责任,体现了“过失相抵”原则,即受害人的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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