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关于“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

#综合咨询

885浏览

2025-03-12 11:04:28

许议文

许议文 律师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民法典1041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典1042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民法典1046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中的“暴力”不包括所谓的“冷暴力”。暴力干涉恋爱的,不构成本罪。暴力干涉同性婚姻的,不构成本罪,但如果强迫他人组成同性婚姻,构成本罪。以杀害、伤害的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成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丈夫因不同意妻子与自己离婚而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可以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包括被害人自杀,但不包括恋爱对象的自杀。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