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归属基本原则
1.补偿性质
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人原有房屋、土地的补偿,归属一般以《拆迁补偿协议》约定为准,同时受地方政策约束。
2.产权类型区分
国有土地安置房:通常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取得完全产权(需满足政策条件,如限售期)。
集体土地安置房(如农村拆迁):可能为小产权房,仅限本村集体成员内部流转。
3.登记确权
安置房需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方可合法交易,未办证前仅享有使用权,产权归属可能存在争议。
二、常见情形及归属认定
1.按原面积置换
原房屋产权人自动获得安置房对应份额产权(如1:1置换)。
若原房屋为多人共有,安置房产权按比例分配。
2.按人口或户口分配
以户口人数计算的安置面积,可能属于家庭成员共有,需内部协商或通过协议明确份额。
例:农村拆迁按户分配,户内成员通常共同享有权益。
3.婚姻关系中的归属
婚前个人房屋拆迁所得安置房,通常视为个人财产;婚后拆迁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为共有。
以“人头费”获得的面积,配偶可能享有份额。
4.继承问题
产权明确的安置房可作为遗产继承;未办证前需先确权再继承。
家庭共有的安置房需其他共有人同意方可分割。
三、风险与注意事项
1.未办证的交易风险
无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仅能签协议,无法过户,易引发纠纷。
部分地区规定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
2.政策差异
各地对安置房转让、税费、土地性质等规定不一,需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例:上海动迁房3年后可交易,杭州需5年并补缴土地出让金。
3.家庭内部纠纷
分配协议不清易导致继承、分家析产矛盾,建议书面约定并公证。
四、争议解决途径
1.协商与调解
家庭成员或相关方可通过协商、村委会/居委会调解明确归属。
2.法律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确权,需提供拆迁协议、户口证明、出资凭证等证据。
五、建议操作
1.核查协议与政策
仔细审阅《拆迁补偿协议》,明确安置房性质、权利人及限制条件;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办证流程。
2.书面约定共有权
家庭共有安置房建议签订分家协议,明确各成员份额并公证。
3.及时办理产权证
具备条件后尽快办证,避免后续交易或继承障碍。
经验总结:安置房归属需结合补偿方式、产权登记、家庭协议综合判断,建议提前规划权属并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房管部门。
引用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