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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8—190条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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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9 09:28:57

庞立伟

庞立伟 律师

山东名律(岚山)律师事务所

  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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