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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医疗期的设立目的和原则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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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1:37:56

黄芳雷

黄芳雷 律师

浙江中晴律师事务所

  用工医疗期的设立目的和原则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维护劳动者的生活权益。以下是关于用工医疗期设立目的和原则的具体解释:

  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权益:

  用工医疗期的设立旨在确保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受伤时能够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保障其基本医疗权益。劳动者有权在医疗期内接受必要的医疗服务和治疗,以恢复健康。

  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用工医疗期的设立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在劳动者患病或受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医疗期工资或津贴,并保留其工作岗位,避免因疾病或伤病导致劳动关系的破裂。

  维护劳动者的生活权益:

  用工医疗期的设立旨在维护劳动者的生活权益。在医疗期内,劳动者可以继续获得部分工资或津贴,减轻其因病或受伤而导致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促进劳动者的康复和复工:

  用工医疗期的设立有助于促进劳动者的康复和复工。在医疗期内,劳动者可以得到充分的治疗和休息,有利于恢复健康。同时,用工医疗期的工资或津贴也可以鼓励劳动者积极配合治疗,尽快恢复工作能力,实现复工复产。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用工医疗期的设立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通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权益和生活权益,降低了因疾病或伤病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劳资双方的和谐相处。

  总的来说,用工医疗期的设立目的和原则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权益为核心,通过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维护劳动者的生活权益、促进康复复工等措施,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共赢,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