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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贷款用于帮他人还贷,银行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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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5:03:41

戎子鑫

戎子鑫 律师

山西望公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简介

  2021年7月,次某在某银行成功申请了30万元的个贷产品,几天后,该银行监测到次某申请的贷款资金流向了格某账户。经调查,次某与格某系同一单位同事,此次次某办理贷款实为格某借次某名义实现以贷还贷的目的。按照相关规定,凡贷款人未按指定用途使用资金的,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因此,该银行要求次某立即归还所有贷款。

  二、案例启示

  1、 个人贷款用于帮他人还贷,在法律中属于“贷款人未按指定用途使用资金”。这时,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

  2、 这种行为不仅仅是贷款人的风险,更是银行的风险。对于这种行为,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一旦知情,就应当谨慎评估客户的还贷能力,如果客户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应当提前预防,要求客户提前还款或提供担保。

  三、法律规定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