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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患了尿毒症,他有帮扶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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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4:59:23

柳亚龙

柳亚龙 律师

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三年前,17岁的罗丹与19岁的泸州合江县九支镇男子周正洪相识于网络游戏,一年后两人“结婚”生子,但由于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至今未办理结婚证。今年5月,罗丹在绵阳被查出患尿毒症,花完自己父母所有积蓄后,希望“丈夫”能承担部分治疗费用。但是,周正洪及父母表示,二人的夫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应,出于道义,可以在承担2万费用后,了断一切关系。(8月4日《成都商报》)

  相识于网络,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最终以举办结婚仪式的形式,宣告了“夫妻关系”的成立。然而,从法律意义上而言,夫妻关系的建立并不止于是否举办结婚仪式,而是应该符合法定的标准条件。从这个方面来说,罗丹如今所面临的悲剧,其实正是在于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和遵循,从而使自己陷入到了凄惨的境遇中。

  不难看出,在罗丹和周正洪以及父母亲朋的内心中,对于道德层面的主观感受,可谓是非常深刻。比如,即便不符合结婚标准和条件,但可以奉子成婚,以婚姻仪式的举办,来表明“夫妻关系”的形成。再比如,对于罗丹疾病的治疗,可以处于道义上的帮扶和同情,并不是夫妻之间责任的履行和承担等等。从这个方面来看,道德规则成为他们从事行为的准则,而所谓的法律则被忽略和遗忘,而这正是悲剧发生的导火索。

  假如,罗丹与周正洪认识之初,就都具有法律规则意识和能力,以法律来从事个人行为,“婚姻关系”也不会最终以悲惨结局收场。法律框架内的行为,必然会给个人带来更多的保护性屏障,不管是罗丹还是周正洪,都可以以此获得法律的庇护。然而,过于依赖于道德自律,高估了道德评判的价值,矛盾与纠纷出现之后,法律注定鞭长莫及。对于罗丹来说,忽视了对于法律规则的遵循,导致她成为了一个最终的受害者,不仅使自己在身患重病时孤立无助,而且孩子也只能交给周正洪抚养。

  这无疑是一出悲剧,而悲剧背后的两位主角,正是在于对道德与法律的认知出现了失衡。在他们心中,道德规则成为普遍遵守的准则,以道德评价来衡量“婚姻关系”。

  遗憾的是,缺乏对法律的遵守,一旦“婚姻关系”出现变故,道德则并不具备解决争议和矛盾的功能。应该说,报道中的悲剧并不是个例,在很多地方,都存在类似的悲剧。杜绝类似悲剧的发生,关键就是要正确评价道德与法律的价值功能,对道德和法律能够做出清晰准确的判断和定位,不要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作用和价值。

  面对婚姻关系,道德领域的规则软弱无力,而法律规则才能彰显出应有的作用。假如,婚姻不再过于依赖道德视角的审视,而是恪守既定的法律规则,罗丹式的悲剧或许能够得到有效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