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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经济来源,子女仍应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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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4:15:13

柳亚龙

柳亚龙 律师

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小郭是老郭的独生女,因家庭琐事导致二人之间摩擦不断,父女间感情不太和谐。老郭的妻子去世后,小郭更是极少与父亲联系,甚至矛盾升级将父亲老郭的微信拉黑,导致老郭两次住院无亲属签字。2021年老郭突发脑梗,一直没有好转。老郭认为小郭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而现在自己年老多病,需要小郭的照顾。于是,老郭将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小郭承担基本生活费,并要求小郭在自己办理住院、单位病退等手续时,配合办理相应手续。小郭认为父亲老郭尚未达到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条件。父亲老郭每月有退休工资4000元,另有存款110万元,且父亲名下有一辆轿车已经出租,每年还有几万元租金收入。小郭认为自己每月收入7000元,丈夫收入不稳定,每月还要偿还8000多元房贷,自身经济能力无法承担赡养费。小郭称老郭已经和他人处于同居状态,老郭可以授权其同居人办理病退手续和住院手续。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老人有经济来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赡养人的负担,但并不代表赡养义务因此而免除。如父母因患病或其他理由导致生活困难,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抗辩。小郭是老郭婚育的独生女,现老郭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小郭理应履行赡养义务。老郭与共同居住人一起生活亲密度较高,一般事务可委托共同居住人处理,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务确需亲属处理的,赡养人小郭应予以必要协助。

  最终,法院酌情确定小郭每月支付老郭赡养费1000元。

  法官讲法典

  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并不是只有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上的慰藉,医疗及护理,以及其他义务。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只要父母要求子女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父母经济困难与否只影响赡养费的数额,而不能决定赡养义务的有无。本案中,老郭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小郭理应履行赡养义务。虽然老郭自身具备一定经济基础,但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抗辩。最终,法院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被赡养人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酌情确定赡养费给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