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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错误的社保维权方式劳动者应避免入坑?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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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17:55:56

何红雨

何红雨 律师

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正确维权,依法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是关键。劳动者如果维权方式不当,未依法申请稽核,会导致无法向用人单位追偿的后果:

  1.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不予支持,应向社保经办部分反映解决。

  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自行委托第三方代扣代缴的,主张用人单位赔偿自行缴纳社保的费用,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不予支持。

  3.用人单位未按期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退休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年限不足,不符合退休条件,为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未经社保机构稽核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延缴的,主张补缴或延缴社保的费用,不予支持。

  4.劳动者已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因为社保缴纳工资基数低,导致退休待遇降低,主张退休待遇差额的,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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