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条件和规定:
条件: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职工的伤害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即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直接相关。
受到事故伤害:职工必须遭受了意外的、非计划的工作伤害。
患职业病:职工因从事特定职业活动而患上职业病。
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规定:
报告和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
提交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事故报告、医疗证明、鉴定报告等相关材料。
审核和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注销登记: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