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工作内容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报酬争议:包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等方面的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包括用人单位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的标准和时间等方面的争议。
工伤认定和赔偿争议:包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程序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争议。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争议:包括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时间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是否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调解或仲裁的程序和规则等方面的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该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引用法条
关于印发《劳动仲裁庭审程序规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