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的消灭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中一般都有载明代理期限的条款,期限一旦届满,代理权即丧失,代理关系便告终止。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委托代理是以信任为基础的,如果委托人在代理过程中基于某种原因对代理人丧失了信任,委托人可以通知代理人取消委托。
3. 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以信任为基础,信任关系本质上上一种人身关系,所以代理人的代理权也具有人身权的性质,它与代理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既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因此,作为代理人的自然人一旦死亡,代理权随即终止,代理关系也就相应地终止。
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
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人终止,同自然人死亡一样,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随之消灭,自作为委托人或者代理人的资格也随之消灭。
以上情形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