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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博主签mcn机构需要注意些什么?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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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14:21:24

沈慧芝

沈慧芝 律师

江苏金阶律师事务所

“签机构”需要注意些什么?


    MCN机构和网络博主一般会签的合约类型分为以下三种:分别是孵化约、全约和商务约。


    1、孵化合约(Incubation Contract):这是MCN机构与网络博主签订的最基本的合约,主要是为了孵化和培养网络博主的发展。合约中一般会规定MCN机构提供给网络博主的资源和支持,包括技术支持、内容制作、推广渠道等。同时,合约中也会规定网络博主需要履行的义务,例如按时更新内容、积极参与推广活动等。


    2、全约(Exclusive Contract):全约是指MCN机构与网络博主签订的独家合约,即网络博主在合约期限内只能与该MCN机构合作,不得与其他MCN机构或平台签约。全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MCN机构的投资和资源,确保网络博主在合作期间能够专注于与MCN机构合作,并且避免竞争对手获取网络博主的资源。


    3、商务约(Business Contract):商务约是指MCN机构与网络博主签订的商业合约,主要是为了商业合作和利益分享。在商务约中,MCN机构会与网络博主商讨合作项目和收益分享方式,例如品牌广告合作、产品推广、赞助合作等。商务约的目的是为了让网络博主能够通过与MCN机构的合作获得更多商业机会和收益,同时也为MCN机构带来更多的商业价值。


    一般粉丝流量不高的博主大都会选择签孵化约或者全约,而此类合约往往会约定网络博主的平台账号和IP资产归属于公司,甚至有些还会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在签署此类合同时,网络博主应当仔细考虑今后可能面临的商业发展困境和法律纠纷,从而综合评判签约风险。   而已经具备较高流量的博主,为了进一步拓展自己的商务资源,出于合作目的会与一些MCN机构签商务约,此时在合约中对于平台账号的运营和IP的归属,就会存在一定谈判空间。为保持自身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建议网红博主还是要牢牢地把上述“核心资产”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如果出于双方的商业发展需要,对IP资产和平台账号的归属的确需要规制。则可以考虑将网络主播作为控制人设立一个公司,并将网络主播的IP资产和平台账号的使用权转让给该公司,并且约定今后在其他平台的新账号或者关联账号的注册一并由主播本人控制的公司来进行。然后,再使用该公司与MCN机构合作成立新的公司,并将相关的IP和平台账号通过授权形式给新设公司使用。而且在新公司中,主播持股比例一般为2/3以上,最低也要持股比例超过50%。如此,才能在IP被授权后,网红博主仍具有较强话语权和主动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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