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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时,如何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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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0:49:01

庞立伟

庞立伟 律师

山东名律(岚山)律师事务所

  员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时,可通过明确离职原因、仔细审查条款、确保薪资结清等方式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具体如下:

  明确离职性质:若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让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注明是“公司裁员”等原因,而非个人原因。拒绝签署写有“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等表述的文件,否则可能丧失经济补偿权利。

  审查协议条款:仔细阅读协议,不签空白协议。特别留意是否有“员工自愿放弃向公司主张任何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权利”之类的霸王条款,若有,要求删除后再签字。

  核对补偿金额: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核算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确认协议中的补偿金额是否合理,支付方式和时间是否明确。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员工主动离职也可主张经济补偿,不要在协议中放弃该权利。

  确认薪资福利:查看协议中是否有薪资、奖金、加班费、未休年假折算等已全部结清的条款,且确保相关款项已实际到账或明确写入支付清单。同时,明确社保、公积金缴纳截止月份,通常离职当月社保应由原单位缴纳。

  留意竞业限制条款:若协议中有竞业限制相关内容,需确认公司是否明确启动竞业限制,是否约定了合理的经济补偿(通常为离职前月薪的30%以上),以及限制的行业、企业和期限(不超过2年)是否合理。

  保留协议原件:确保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已盖章,自己手中持有一份加盖公章的原件,且协议所有空白处已填写完整或划掉,以保障自身权益,便于后续可能的维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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