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
霸王条款如果违反公平原则,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霸王条款本质上属于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
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