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核心鉴定指引:律师详解关键证据链
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律师,我深知鉴定结论是划分责任、确定赔偿的核心依据。一起事故中,主要进行的鉴定可分为两大类:责任认定鉴定与损失确定鉴定。
一、责任认定类鉴定:厘清事故过错
此类鉴定旨在还原事实,为交警定责或法庭判决提供科学依据,常见于争议较大的案件。
1.车速鉴定:通过现场刹车痕迹、车辆损坏程度、视频分析等技术手段,推算事发时车速,是判断是否超速的关键。
2.痕迹鉴定:比对事故车辆与受害人身体、衣物上的碰撞痕迹,或车辆之间的接触痕迹,用于确定碰撞点和碰撞形态。
3.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检查事故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等系统是否存在故障,以判断车辆本身是否构成事故原因。
4.法医病理鉴定(如涉及死亡):明确死亡原因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损失确定类鉴定:量化赔偿数额
此类鉴定直接关系到受害人能获得多少赔偿,是诉讼中的重中之重。
1.伤残等级鉴定:这是人身损害索赔的基石。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对伤者治疗终结后的身体状况进行评定,共分十级。鉴定结论直接决定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2.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鉴定(简称“三期鉴定”):对需要护理、加强营养和无法工作的时间长度进行评定,是计算相应赔偿费用的直接依据。
3.后续治疗费鉴定:对伤情稳定后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如取内固定手术、康复治疗)所需费用进行评估。
4.财产损失鉴定:对车辆、车载货物等直接财产损失的价值进行评估。
律师建议
发生严重事故后,若对原因或伤情有争议,应尽快通过交警部门或法院启动责任认定类鉴定。对于伤者,首要任务是妥善治疗并保留全部病历,待伤情稳定(治疗终结)后,及时通过律师或在诉讼中申请伤残等级等损失类鉴定,以锁定赔偿标准。专业律师的作用,正是在于准确判断鉴定必要性、把握申请时机并运用鉴定结论构建有力的索赔方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