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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债务和租赁合同主体

#合同纠纷

2022-03-08 15:45:49

吝蒙蒙

法临平台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建议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以及现在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你这边可以主张你给他的4000块钱,只是一个债务,他并没有给你如实的进行入股,你也从未享受过分红,拒绝给付对方要求的剩余一万的入股资金,对于租赁合同,因为房屋事实上是给公司使用的,并且有盖公司公章,这个费用您是不需要承担的,就算公司现在已经注销了,也是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承担

参考法条

公司法入股流程规定 1、办理股权出资批准手续; 2、股权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3、股权认缴出资或实际缴纳出资; 4、股权出资公司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5、被投资公司进行验资; 6、被投资公司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答于 2022-03-08 15: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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