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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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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12:00:06

何晓伦

何晓伦 律师

福建学恒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分析法条可知,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明确约定的地点为准,如果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则依照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买卖合同纠纷为例,如买家收到货物后不支付货款,则以卖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