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通常可以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但并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如果嫖娼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证据不足,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准予,受害的一方坚持离婚,也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嫖娼≠同居/重婚,法院需结合嫖娼频次、后果及双方态度判断是否构成“感情确已破裂”,多次嫖娼且拒不悔改、嫖娼导致性病传播或非婚生子的,一般支持离婚。
在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时,男方的嫖娼行为也可能对抚养权归属产生影响。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如果男方的嫖娼行为被证明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例如给子女树立了不良榜样,或者因嫖娼引发家庭不稳定因素的,则女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具优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