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现代社会中一种常见的亲密关系形式,所谓同居关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关系,其与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存在本质区别。
网友咨询:
同居期间买的房子,分手应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判断同居期间购置房产的归属,首先看双方有无约定。如果情侣在购房时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按照约定处理。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处理。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在同居关系中,若无法证明存在共同共有的合意,法院通常认定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在分割房产时,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当双方就房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补充:
同居生活期间生育的小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比照离婚时子女抚养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