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帮信获利2000元是否判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根据2019年《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情节严重”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等情形。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意见又补充了三种情节严重的情形,如出售、出租本人3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的等。
主观明知的认定:根据上述2019年司法解释,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8周岁的人已满16周岁,其帮信获利2000元的行为,若同时满足“情节严重”的标准,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等,则构成帮信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仅处罚金等较轻的刑罚。如果未满16周岁,即使实施了帮信行为,也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仅责令其监护人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