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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公司不让上班,要承担什么责任?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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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14:00:20

王瑞

王瑞 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签合同后公司不让上班,需承担以下责任:

  支付工资或生活费

  若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公司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需按当地规定支付生活费(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支付经济补偿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不让劳动者上班,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赔偿损失

  若合同约定违约金,公司需按约定支付。

  若未约定违约金,公司需赔偿劳动者因无法上班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已支付的培训费用、差旅费等)及可得利益损失(如错过晋升机会、培训收益等)。

  继续履行合同或恢复劳动关系

  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恢复劳动关系,安排劳动者工作。

  维权建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

  先与公司协商,要求说明原因并解决问题。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注意事项:

  公司若因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等合理原因安排待岗,需符合法定条件(如非劳动者原因、整体停工停产、支付生活费等)。

  若公司单方安排待岗缺乏合理依据,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或未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主张相应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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