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报警后案件没有进展,可以尝试以下方法推动案件处理:
要求出具书面通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若决定不立案,必须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可正式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案件进展,并明确告知是否立案。若口头拒绝或拖延,可保留录音或书面记录,必要时抄送派出所法制室或区级公安分局法制科。
申请复议或复核
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可在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在30日内作出答复。
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在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30日内作出决定。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整理报警回执、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撰写《立案监督申请书》,提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在10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通过行政途径投诉
拨打110或12389(公安纪检举报电话),反映案件未处理的情况。
向公安机关法制科、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投诉,要求登记并跟进处理。
耐心等待与配合调查网络诈骗案件可能涉及跨区域侦查或复杂资金流向,警方需时间收集证据。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警方提供线索,如骗子的账号、IP地址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