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侵权,是指利用“网络”对他人实施“名誉侵权”,即通过互联网平台对他人实施侮辱、诽谤等,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在在微博、微信、小红书、贴吧、论坛、短视频平台及点评APP等公开社交平台上发布针对他人的侮辱性、诽谤性言论,或者文章、新闻报道失实等。网络名誉侵权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深远的特点,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害往往比传统名誉侵权更为严重。
网络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存在、损害后果的发生、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这些构成要件与传统名誉侵权大致相同,但网络名誉侵权在具体表现上有所不同。网络环境的匿名性和传播速度使得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且影响范围更广,损害后果也更加严重。同时,网络环境的复杂性也使得因果关系更加难以确定。
引用法条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