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网购已成为我们重要的消费方式。但收到货品发现严重瑕疵或与描述严重不符,商家却以“已签收”为由拒绝处理,怎么办?别慌,法律赋予您明确的维权武器。
首先,“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您的重要保障。除特殊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无需说明理由。若商家拒绝,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主张权利。此外,若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七天,您都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退货、更换或修理等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实践中,证据至关重要。请您务必在签收时当场验货,拍摄商品瑕疵及快递外包装的清晰照片或视频作为依据。若网购平台介入无果,可向消协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明确,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特别提示:法律赋予消费者强有力的保护,但务必注意固定收货环节的证据。遇到商家推诿,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