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家长,是否曾发现银行卡莫名少了几千甚至上万元,追查后发现竟是孩子在直播或游戏平台进行了大额打赏充值?不要慌,法律为您提供了明确的维权路径!
核心法律依据清晰有力:
法定行为效力限制:依据《民法典》第19条及第144条,不满8周岁的儿童进行的网络打赏、充值行为无效;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的高额打赏(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和可支配零花钱范围),亦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方有效。
举证责任明确:家长需提供证明消费行为确由孩子操作完成(如操作时段监控、设备使用记录、孩子身份信息等),以及证明充值金额显著超出孩子正常认知与承受能力(《民法典》第19、20、144条,最高法《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可立即采取的行动:
固定证据:立即对账号操作记录、支付凭证、平台沟通记录截图或录屏保存。
正式交涉:及时向平台发送书面退费申请,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诉讼维权:若平台拒绝处理,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钱款。
法律赋予您追回钱款的权利!若您正遭遇此类困扰,欢迎立即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全程指导证据收集、代拟法律文书并代理诉讼维权,全力守护您的财产安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