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中,线上购物已成为大众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消费者,大多都推出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让大家购物更加安心。
网友咨询:
我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箱饮料,收到货后发现饮料距离保质期仅剩半个月时间。虽然饮料还在保质期内,但担心短时间内无法喝完,想要退货。这种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能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
律师解答:
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商品临近保质期,消费者在购买时就已经知晓商品的特殊属性,并基于自身判断做出了购买决定,那么原则上这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例如,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食品时,商品详情页清晰标注了该食品距离保质期还有15天,消费者点击“确认购买”后,后续以商品临近保质期为由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有权拒绝。但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便临近保质期,消费者依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退货、换货或提供相应赔偿。
律师补充: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法律依据】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六条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第七条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