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中,押金问题频发。不少租客反映退租后,房东以“房屋损坏”、“清洁费”等理由扣留押金,引发纠纷。此类问题在生活实际中极常见,尤其在租赁市场活跃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许多租客因不了解权益而蒙受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4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押金返还承租人;如有损失,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但需提供证据。”这意味着,房东随意扣款属违约行为。如合同未明确约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遇到此类纠纷时,建议先保留租赁合同、支付记录和沟通凭证,通过书面或微信方式催告房东。若协商无果,可向租赁地居委会或12345平台投诉,或依法向法院起诉。切勿因小失大,主动咨询专业律师可高效维权。如果您正面临押金纠纷,欢迎点击咨询,获取个性化解决方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