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租客在租房生活中都会遇到房东无理克扣押金的情况,让人倍感烦恼。例如,租期结束后,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影响正常生活安排。作为专业律师,我强调,法律明确保护租客的押金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承租人应按合同支付租金;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应及时返还押金,除非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同时,《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指出,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若未书面签订,不影响合同效力,但需提供证据证明租赁关系。
在实践中,押金总额通常不得超过两个月租金,具体可参考地方规定如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时限不超过十五日。如房东以轻微损坏为由克扣,租客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权。建议保留好租赁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倘若您遇到类似纠纷,欢迎咨询专业律师团队,我们将提供可操作的法律建议,助您高效解决困扰。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