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网络购物已成为我们消费的重要方式,但不少消费者遭遇商家拒绝退款的问题。当您购买的商品有瑕疵或不满意时,商家常以“已签收”或“促销商品不退”为由推脱。别慌张!作为专业律师,我处理过大量类似纠纷,并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依法要求退货、退款或更换。此外,网络购物还适用《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消费者有权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特殊商品除外)。若商家拖延或拒绝履行义务,您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遇到类似困境,建议及时收集交易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欢迎通过平台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指导,高效化解纠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