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决策与协议签订
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将债权出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表决,一般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在股东会通过后,债权人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明确债权基本信息、转股价格、股权比例等重要内容。
相关手续办理
通知债务人:若出资债权是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债权人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告知债权已转让给公司,债务人需向公司履行债务。
评估验资:对债权进行专业评估作价,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保债权价值以货币价值衡量,防止出资不实。
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债转股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内容。
制作和修改相关文件:制作和修改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会计凭证等,确保记载准确完整。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准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评估报告、通知债务人的证明文件等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将新增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