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中,“假货不退款”“客服玩消失”等问题最为突出。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动出击,挽回损失。
一、锁定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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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保存商品实物、订单截图、支付记录及物流信息(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平台需保存交易信息至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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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报告:通过品牌方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假货证明,2023年杭州互联网法院明确:“卖家无法提供正规进货凭证即视为售假”。
二、双重索赔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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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先行赔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若平台不能提供卖家真实信息,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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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确认卖家存在欺诈行为后,可主张“退一赔三”(500元保底),食品类假货可升级至“退一赔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三、超时效救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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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向卖家所在地12315平台提交投诉(法定处理期限7日),同步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传证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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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维权:涉及金额超5000元时,联合其他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控告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